「第二十三屆全國高中臺灣人文獎」競賽辦法
一、宗 旨:本諸賴和〈我們地方的故事〉愛鄉愛土的精神,鼓勵高中職學生關心在地事物,提昇校園人文風氣。二、參加對象: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、高級職業學校、實驗教育學校(同等學歷) 在學學生。
三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│主辦單位: 財團法人賴和文教基金會
四、參賽作品:
(1)以參賽者家族、家鄉的人事物為題材,舉凡相關之文學、歷史、地理、語言、文化、社會等,進行調查、整理、研究,以散文報導的形式書寫。
(2)參賽作品正文總字數限5000字至15000字(含標點符號),否則不予受理。
(3)本競賽鼓勵在地田野調查,期待學生從田調的感動中,真摯誠實的報導書寫地方的故事。
(4)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、未曾發表的著作,不接受一稿二投(含相同主題改寫),且不得於本會公佈評選結果前投稿其他刊物或參加其他競賽。
(5)得獎作品本會有權出版(電子書或紙本)。
五、獎勵及名額:
(1)首獎一名、貳獎二名、參獎三名、佳作若干名。(因應當屆參賽作品狀況,得獎名額將以評審最終結果認定)
(2)首獎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一面、貳獎獎金壹萬伍仟元及獎狀一面、参獎獎金一萬元及獎狀一面、佳作獎狀一面。
六、報名及收件方式:
(1)參加團隊請至https://www.laiho.org.tw/ 下載報名表。
(2)報名表與參賽作品(含WORD檔及PDF檔)、附件(附件資料僅供評審參考,不列入計分,請審慎評估上傳之必要),請同時上傳。
(3)報名表、參賽作品、附件請上傳至:https://reurl.cc/z8qD9V
(4)報名及收件時間:2023月9月10日至9月15日 23:59截止。
(5)參賽作品上傳後即為最終版本,一律不可抽換。
七、口試時間:2023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。
八、頒獎典禮:口試結束當天舉行。
九、注意事項:
(1)參考文本:賴和〈我們地方的故事〉請掃描Qrcode→
或至:https://www.laiho.org.tw/ 下載賴和<我們地方的故事>參考文本
(2)每件作品作者至多五人(同校學生),並由一至二位該校老師負責指導。
(3)參賽作品內容請勿出現校名、作者、校長及指導人員姓名等,以示公平原則。
十、評審:
(1)本屆評審召集人:張俐璇│國立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
(2)評審方式,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辦理。
(3)作品進入決審者,須全員參加口試說明。
(4)最後評審結果,除於媒體公佈外,並通知獲獎單位。
十一、本辦法經賴和文教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十二、得獎作品,著作權由參賽者享有,本會擁有集結出版及轉載於數位資料庫的權利。
十三、活動網站:http://www.laiho.org.tw/。洽詢電話:04-7241664。